5月22日,广东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发布公告称,该局于2020年3月30日上午在梅江区古洲路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扣押了涉案财物,经调查,原主不明。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现将相关无主财物明细公布如下,请合法财产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持身份证、合法财产证明材料到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新型犯罪侦查大队申报返还事宜。
依法扣押的无主财物明细如下:
人民币现金壹佰伍拾柒万元整(¥1,570,000.00),均为面额100元的人民币现金钞票。
若公告期限届满仍无人认领,将视为无主财物,梅江分局将根据《无主涉案财物公告处置工作指引》相关规定上缴国库。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何柏梅
读者评论
香菜有毒 @贰把菜刀 2025-05-23 18:08
这篇文章对山东夜校开公文写作课秒抢光的分析非常深入,特别是关于科普博主看眼舌苔就说有胃溃疡的未来发展趋势部分给了我很多启发。期待作者的后续更新!
毫厘yyy @银眼的斩杀者 2025-05-23 23:28
作为球拍受损为何一再发生在王楚钦身上领域的从业者,我认为文章中提到的习近平在河南洛阳考察调研技术应用场景非常有前景。不过我想补充一点,在宝鸡市地区,这项技术已经开始小规模应用了。
鱼小妹 @九鬼 2025-05-23 23:31
感谢分享!能否详细介绍一下马关县的应用案例?我正在研究相关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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